竞争性磋商程序
竞争性磋商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制定竞争性磋商文件 :
竞争性磋商文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磋商文件可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制定,并需采购人书面同意。
2. 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发出磋商文件 :
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可以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磋商文件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 供应商编制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
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4. 磋商过程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与选定的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就合同条款、价格、交货时间等细节达成一致。
在磋商过程中,应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防止潜在的纠纷,并通过磋商进一步了解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以便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5. 最终选择与签订合同 :
采购组织根据谈判结果和其他因素选择最佳的供应商,并与其签订合同。
采购组织也可能与其他供应商建立备选关系,以备不时之需。
6. 履约管理 :
合同签署后,采购组织需要与供应商进行履约管理,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包括监督交付、质量检查、付款管理等。
7. 其他相关事项 :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
这些步骤构成了竞争性磋商的完整流程,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透明和高效。